锡装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4-23  锡装股份(001332)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装股份”、“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兴业证券与锡装股份签署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对锡装股份的持续督导时间为该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锡装股份于2022年9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兴业证券对锡装股份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兴业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主要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叶林烽
保荐代表人王海桑、朱译
联系电话021-38565732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332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
主要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曹洪海
控股股东曹洪海
实际控制人曹洪海
联系人杨欢
联系电话0510-8563377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年9月7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年9月20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兴业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定期培训。

6、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等主体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

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58号),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关注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保荐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保荐机构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各自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慎核查,于2024年5月1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并公告。

(二)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024年9月,兴业证券向锡装股份出具《关于变更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指定温国山先生、王海桑先生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因工作调整,决定由保荐代表人朱译先生接替温国山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变更后,锡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海桑先生、朱译先生。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因天气等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基础设施的建设及部分定制化设备的安装进度出现不同程度的延缓,导致该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管理层谨慎评估和提议,由董事会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9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预计节余资金共计17,737.6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待合同尾款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上市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的情形。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督导上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锡装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日,锡装股份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兴业证券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持续督导职责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桑 朱 译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