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7 月7 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 议于2026 年7 月10 日10: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董事已书面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 名,实 到董事8 名(其中,董事惠兵先生、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冯晓鸣先生、孙新卫 先生共4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徐高尚先生作为会议记录人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韩国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审议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董事会认为韩国全资子公司成立旨在承接与公司主业相关的境外客户业务, 公司将从韩国全资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中获得直接和间接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 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备真实商业背景。公司对韩
国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项目履约、分包厂商管理、交付质量实行全流程管控,能 够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海外业务拓展需求,保证韩国全资子公司与其客户签 订的销售合同正常履约,公司作为韩国全资子公司的履约保证人向其客户提供母 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并根据销售合同的履约需要,公司将利用自有银行授信额度 为韩国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分离式保函分别为合同金额10% 的预付款保函和合同金额10%的质量保函。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的总额度为1,658.37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计价约 11,295.39万元(按照销售合同签署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数值), 若后续合同金额发生变动,本次担保总额度可同步相应调整。本次担保额度的使 用有效期和担保期限,均根据韩国子公司与其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实际需要为 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 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韩国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9)。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