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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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可转债相关工作。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经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终止后,公司将通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方式,统筹资金安排,保障公司“年产15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决定是基于当下整体经济形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各方充分讨论后作出的,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公司于 2023 年8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主要受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资本运作计划等因素影响所致,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可转债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