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 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 出席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 人,代表股份89,630,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0.0238%。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85,4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734%;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 人,代表股份4,160,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04%;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 人,代表股份5,630,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3988%。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表决数据待定
议案1.00 《关于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89,532,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反对 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弃权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5,532,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95%; 反对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8%。
议案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9,532,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反对 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弃权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5,532,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95%; 反对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8%。
议案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9,534,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3%;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弃权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5,534,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61%; 反对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9,525,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3%;反对 1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6%;弃权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5,525,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63%; 反对1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9,525,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3%;反对 1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6%;弃权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5,525,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63%; 反对1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拟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9,532,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弃权2,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同意5,532,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59%; 反对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1%;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80%。
议案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89,533,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2%;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弃权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同意5,533,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84%; 反对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1%;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施勤王帅棋
3. 结论性意见: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 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