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四川黄金(001337)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1-242号),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930,856.5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刘云平、李磊、肖鹏程、华萍、叶建武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