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四川黄金股票代码:001337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龙岗区雷石诚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1: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天安数码城3栋B座4楼F26
信息披露义务人2:珠海横琴新区雷石恒基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2: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2822(集中办公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3: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1336(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润水上花园别墅A19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00002%
签署日期:2024年6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四川黄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黄金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 7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9
二、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 1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4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雷石诚泰 | 指 | 深圳市龙岗区雷石诚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2、雷石恒基 | 指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恒基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3、雷石天富 | 指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雷石诚泰、雷石恒基、雷石天富 |
四川黄金、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企业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雷石诚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场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天安数码城3栋B座4楼F26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EW927Q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龙岗区雷石瑞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出资额 | 101000万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 ||
成立日期 | 2018-12-26 | ||
合伙期限 | 2018-12-26至2026-12-25 | ||
合伙人信息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深圳市龙岗区雷石瑞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0.99% | |
珠海西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 | 3.96% | |
珠海横琴新区上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 | 4.95% | |
成都市天府壹号文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 | 4.95% |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750.00 | 20.54% | |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9.90% | |
深圳市龙岗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4.95% | |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25,250.00 | 25.00% | |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25,000.00 | 24.75% | |
合计 | 101,000.00 | 100.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恒基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2822(集中办公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55Q79681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硕金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出资额 | 1510万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20-12-21 | ||
合伙期限 | 2020-12-21至2070-12-20 | ||
合伙人信息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硕金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0.66% | |
上海德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 | 99.34% | |
合计 | 1,510.00 | 100.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企业名称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场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1336(集中办公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4UW5755E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出资额 | 3100万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6-9-30 | ||
合伙期限 | 2016-09-30至2028-09-30 | ||
合伙人信息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 | 3.22% | |
王银林 | 1,000.00 | 32.26% | |
邢巨臣 | 1,000.00 | 32.26% | |
陈京平 | 1,000.00 | 32.26% | |
合计 | 3,100.00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宇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大陆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温旭伟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大陆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温旭伟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大陆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雷石诚泰、雷石恒基、雷石天富实际控制人均为林云飞,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投资基金已进入投资退出期,因此而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履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7,417,5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280%。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6,417,5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000,091股,占总股本的5.00002%。
二、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雷石天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5-22 | 26.74 | 287.8600 | 0.68538 |
大宗交易 | 2024-5-31 | 23.57 | 152.0000 | 0.36190 | |
合 计 | 439.8600 | 1.04729 | |||
雷石诚泰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5-22 | 26.74 | 111.2000 | 0.26476 |
2024-5-31 | 25.78 | 0.0800 | 0.00019 | ||
大宗交易 | 2024-5-31 | 23.57 | 58.7700 | 0.13993 | |
合 计 | 170.0500 | 0.40488 | |||
雷石恒基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5-22 | 26.74 | 20.8000 | 0.04952 |
2024-5-31 | 25.80 | 0.0400 | 0.00010 | ||
大宗交易 | 2024-5-31 | 23.57 | 11.0000 | 0.02619 | |
合 计 | 31.8400 | 0.07581 | |||
合计 | 641.7500 | 1.5279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雷石天富 | 持有股份 | 1879.2000 | 4.47429 | 1439.3400 | 3.427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79.2000 | 4.47429 | 1439.3400 | 3.427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雷石诚泰 | 持有股份 | 726.4800 | 1.72971 | 556.4300 | 1.3248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6.4800 | 1.72971 | 556.4300 | 1.3248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雷石恒基 | 持有股份 | 136.0791 | 0.32400 | 104.2391 | 0.2481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6.0791 | 0.32400 | 104.2391 | 0.248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 | 0 | 0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2741.7591 | 6.52800 | 2100.0091 | 5.000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1.7591 | 6.52800 | 2100.0091 | 5.00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四川黄金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龙岗区雷石诚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恒基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4年6月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木里县乔瓦镇龙钦街26号 |
股票简称 | 四川黄金 | 股票代码 | 0013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深圳市龙岗区雷石诚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天安数码城3栋B座4楼F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恒基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册地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2822(集中办公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3注册地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1336(集中办公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减持)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27,417,591股 持股比例: 6.528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6,417,500股 变动比例:1.5279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31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龙岗区雷石诚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恒基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