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29  四川黄金(0013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4-069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冯希尧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出席人数 (名)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47296,065,31870.49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264,474,00062.97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4331,591,3187.521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4331,591,3187.5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4331,591,3187.5217

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96,065,318295,726,71899.8856288,1000.097350,5000.0171
其中:中小股东31,591,31831,252,71898.9282288,1000.912050,5000.159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通过新《公司章程》,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96,065,318295,691,91899.8739316,8000.107056,6000.0191
其中:中小股东31,591,31831,217,91898.8180316,8001.002856,6000.1792

(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96,065,318295,649,81899.8597332,2000.112283,3000.0281
其中:中小股东31,591,31831,175,81898.6848332,2001.051683,3000.26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云、李怡漩。

3、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李怡漩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