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永顺泰(001338)公司公告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2023年1-6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649.08万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5.4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0.09%。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并按照《公司章程》《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3、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张五九 陈敏 王卫永

2023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