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流动资金充足,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