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永顺泰(001338)公司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州市黄埔区金华西街1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开。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强威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粤海 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5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1,687,0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00%。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9,212,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74,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4864%;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208,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7%。

2、公司部分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出(列)席了本 次会议。

3、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并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921,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2%;反对7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43,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31%;反对7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9%;弃权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7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921,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2%;反对7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43,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31%;反对7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9%;弃权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7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79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10%;反对1,5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6%;弃 权9,30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4%,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17,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14%;反对1,5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42%;弃权9,30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144%。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903,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反对7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9%;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24,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54%;反对7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55%;弃权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99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921,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2%;反对7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43,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31%;反对7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9%;弃权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70%。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94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85%;反对2,4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6%;弃 权9,305,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9%,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67,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24%;反对2,4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22%;弃权9,305,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55%。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920,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89%;反对2,4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3%;弃

权9,310,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8%,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1,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63%;反对2,4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04%;弃权9,310,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83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872,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196%;反对1,5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5%;弃 权9,305,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9%,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94,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89%;反对1,5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57%;弃权9,305,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5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邓洁律师、周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粤海永顺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关于粤海

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