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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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通过查验粤海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粤海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截至2026年6月30日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粤海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粤海财务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于2026年3月13日取得最新的《金融许可证》,于2026年3月25日取得最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55层5501室(部位:自编B1)、5501室(部位:自编B2),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粤海财务公司2015年成立时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下同),2021年12月由股东同比例增至20亿元。股东出资情况: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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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14.2亿元,出资比例71%;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5.8亿元,出资比例29%。
粤海财务公司目前已开展的且经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粤海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治理结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要求,粤海财务公司设立了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及职能部门的公司治理结构。为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要求,粤海财务公司开展章程修订,并于2025年8月完成股东会审议、9月获广东金融监管局核准批复并完成工商备案。至此,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织:粤海财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粤海财务公司党支部”)。粤海财务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由1人担任,党支部委员2人。粤海财务公司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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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粤海财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决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抽查检查,并按照公司负责人管理权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公司股权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重大国有资产转让事项;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董事会:董事会为粤海财务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根据粤海财务公司的章程,设董事5名,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主要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战略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决定经营计划及一定金额以上的投资项目;制订公司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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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上市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制订收购本公司股权或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订公司的章程草案和章程修改方案,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制订公司重大国有资产转让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经理层履行职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任职资格核准;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等,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方案,决定薪酬分配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中长期激励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批准权限内的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数据治理以及捐赠或赞助等事项;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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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度;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公司治理;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建立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制订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审议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经理层:粤海财务公司目前副总经理2人,主要负责: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决定一定金额内的投资项目,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拟订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数据治理以及捐赠或赞助等事项方案,批准权限范围内以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前述相关事项;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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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制度;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员;拟订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建立经营班子会制度,召集和主持经营班子会;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经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6年6月30日,粤海财务公司内设资金结算部、资金信贷部、资金运营部、法务风控部、财务管理部、综合部、信息技术部、审计部八个部门。
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粤海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统筹部门、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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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业务条线、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统筹部门为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监督部门为第三道防线的全面风控三道防线组织体系,可持续提升对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的管控能力,为经营合规安全稳健提供坚强保证。
粤海财务公司董事会是粤海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就全面风控体系的健全有效性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其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粤海财务公司法务风控部是粤海财务公司法律事务、反洗钱、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及时为高级管理层提供合规建议;组织各部门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牵头组织合规检查、合规审查,防范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开展合规教育培训;保持与监管机构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粤海财务公司审计部主要负责监督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内部审计;对接外部审计;跟踪督促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等。
粤海财务公司各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责任单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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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职能分工,在业务管理过程中充分揭示负责业务事项、管理决策的风险;建立健全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措施;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业务和事项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分析与应对、监控与报告等。
(三)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粤海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职能分工、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合规风险等,各部门责任明确、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四)内部控制措施
1.整体控制情况
(1)粤海财务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制定包含《全面风险管理规定》《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合规管理规定》《制度管理规定》《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等全面风险及内控、合规管理制度,以及反洗钱管理、授信管理、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法务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每年组织制度修编工作,持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2)粤海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评估体系。粤海财务公司现行相关内控评估办法包括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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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管理、事后监督管理、反洗钱自评估管理等。其中《内部控制管理规定》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原则、分工及评价标准,并有序开展各项评估工作。
2.具体控制情况
(1)授权审批。粤海财务公司制定了《党支委、董事会、经营班子决策事项清单》《授权管理规则》《部门职责、岗位说明》,明确了授权管理,明确管理层级分工、各岗位的权限范围、相应职责,使粤海财务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职责分明、职权相称的管理机制。
(2)业务控制。粤海财务公司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制定了具体业务内控管理机制。一是信贷业务控制。粤海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的成员单位。粤海财务公司建立了《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贷业务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实施细则》《固定资产贷款实施细则》《委托贷款实施细则》《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管理办法》《非融资类担保业务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规定信贷审查委员会是粤海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的审查决策机构,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制度,做到贷审分离。二是建立贷后管理机制。贷后管理包括对贷款的检查、信贷资金管理、抵押物管理、贷款回收、展期及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粤海财务公司根据《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押品管理办法》《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的类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三是同业、投资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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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粤海财务公司建立了《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操作指引》《存放同业操作指引》《有价证券投资操作指引》多项同业业务管理、投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粤海财务公司同业、投资业务范围、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职责及业务操作管理要求。
(3)合规风险控制。一是粤海财务公司已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法规,粤海财务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规定》《合规管理规定》《信贷业务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授信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规定》等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明确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二是定期开展风险监测。粤海财务公司定期形成经营情况分析报告,对粤海财务公司基本经营情况,资金集中度,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充足率等各方面进行分析,确保风险监控到位,各项业务合规开展、保障粤海财务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4)财务管理控制。粤海财务公司制定了《资本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各具体财务管理类事项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并对粤海财务公司内部各类财务管理事项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规范。
(5)审计监督检查。粤海财务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粤海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内审部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定期对各项内控制度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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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系统控制。粤海财务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信息安全技术指引》《信息化应急预案指引》等规定。粤海财务公司目前的业务系统包括核心系统、信贷系统、票据系统、流动性管理系统、非现场监管报送系统、征信系统等,涵盖信贷、资金、报表、监控等前中后模块。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粤海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经营管理活动合规,各项业务能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并履行相关程序,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粤海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粤海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188.65亿元,负债总额163.76亿元,其中,吸收成员企业各类存款余额163.42亿元;所有者权益24.90亿元,其中实收资本20亿元,未分配利润3.17亿元,利息净收入1.28亿元,净利润0.75亿元,经营情况总体上保持了良好态势。自营贷款累计投放3.33亿元,各项贷款(含转贴现)余额31.99亿元,信贷业务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未发生不良贷款。
(二)监管指标
粤海财务公司能较好地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及监管要求,经营较为稳健,不良资产率、不良贷款率保持为“零”,全年未发生案件和信用风险事件,各类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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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总体可控,在集团内的地位、资金归集水平以及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均有提高。具体监管指标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指标释义 | 标准值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1 | 资本充足率 | 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10.5% | 32.91% | 30.26% |
| 2 | 流动性比率 | 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 | ≥25% | 92.19% | 70.51% |
| 3 | 贷款比例 | 月日均贷款余额/(月日均存款余额+实收资本) | ≤80% | 25.20% | 23.47% |
| 4 | 集团外负债比例 | 集团外负债敞口/资本净额 | ≤100% | 0 | 0 |
| 5 | 票据承兑比1 | 承兑票据余额/资产总额 | ≤15% | 2.44% | 0.96% |
| 6 | 票据承兑比2 |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 ≤300% | 4.01% | 1.34% |
| 7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业务比例 |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 | ≤100% | 16.05% | 7.04% |
| 8 | 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 承兑保证金存款/各项存款 | ≤10% | 0 | 0 |
| 9 | 投资比例 |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 ≤70% | 61.89% | 57.62% |
| 10 |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 自有固定资产/资本净额 | ≤20% | 0.16% | 0.14% |
四、本公司与粤海财务公司开展业务情况
1、公司在粤海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本公司已经与粤海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合作。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粤海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53亿元,占粤海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比例为
0.94%;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在粤海财务公司取得信贷业务授信,无信贷业务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在粤海财务公司开展的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公司是否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
公司根据2026年生产经营预算,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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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计划。
3、公司在粤海财务公司的存款是否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在粤海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粤海财务公司因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截至目前,上述在粤海财务公司的存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12.6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89%;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7.4亿元。
5、公司对外投资理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有现金理财情况,累计购买保本类结构性存款8.9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有0.68亿元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收回。
6、公司对现金管理情况公司通过合理预测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制定资金收付预算,确保资金满足公司的经营需求。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预算、流动性等多方面的管理,做好收款与支出的资金匹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理财业务实现资金增值,确保资金管理的科学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粤海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不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建立了较为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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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较好控制风险。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本公司认为:粤海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粤海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粤海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六、持续风险评估措施本公司已制订了相关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能够及时取得粤海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本公司将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