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 年9 月16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强威主持,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 董事有强威、冯庆春、周涛、肖昭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费用合计165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永顺泰的审计服 务费用为142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为11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 万元),下 属子公司年度审计费合计2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