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微智能”)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86元,共计募集资金104,110.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93.05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6,034.56万元,其中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41.5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217.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958.3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注1] | 2024年6月30日 余额[注2] | 备注 |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8110301013400627773 | 982,174,528.30 | 11,120.93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8110301013300683702 | 561,629.00 | 募集资金专户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3066285013008077678 | 349,229.62 | 募集资金专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7050100100879870 | 305,821.14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8110301012700633470 | 169,900.82 | 募集资金专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注1] | 2024年6月30日 余额[注2] | 备注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443066285013005987079 | 4,907,973.81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 | 766675991635 | 301.03 | 募集资金专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7050100200193816 | 80,000,000.00 | 定期存款账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7050100200192493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账户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220002802449-1 | 15,000,000.00 | 定期存款账户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220002802415-1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账户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220002802431-1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账户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210000467543 | 6,530,259.39 | 定期存款账户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220001205560-1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账户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220001205545-1 | 15,000,000.00 | 定期存款账户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220001205595-1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账户 | |
合计 | 982,174,528.30 | 182,836,235.74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099.87万元,系未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958.36万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41.51万元。
[注2] 2024年6月30日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10,000.00万元,系资金用于暂时补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投资项目变更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于2023年5月18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经过审慎评估,公司将“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
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重新论证,将拟继续投入建设的内容,一并纳入新增项目当中。具体情况如下: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瑞产业园”建设海宁生产基地,新建3条交换机生产线,预计总投资为9,572.09万元,建设期为36个月,实施主体为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交换机产品,原计划供应于公司下游客户作为配套产品使用。然而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变化影响,本项目未来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放缓对海宁项目的投资进度。未来,公司仍将持续跟踪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网络设备的产品结构,以提升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水平。综上,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与此同时,公司近年来计划加大在工业主板、核心板、工控整机等工业类产品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力度,发展自主品牌“智微工业”,打造业务第二增长曲线。公司短期内亟需将部分资金投入到工业类产品的持续研发、营销推广与技术服务当中,以实现上述目标,抢占进入细分领域的市场先机。
综合上述情况考虑,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当下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经营计划的轻重缓急,决定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将原“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减少未来固定资产闲置风险、降低未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9,572.09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117.58万元的10.06%。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
项目投资概算:11,235.71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9,572.09万元,剩余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13日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深福田发改备案(2023)018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 实施主体变更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增加智微智能作为“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计划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收益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率 |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2/10/18 | 2025/10/18 | 3.30% |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 | 保本固定收益 | 8,000.00 | 2022/12/5 | 2025/12/5 | 3.35% |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 | 保本固定收益 | 3,500.00 | 2023/11/2 | 2026/11/2 | 2.90%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4/4/26 | 2027/4/26 | 2.90%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 | 保本固定收益 | 1,500.00 | 2024/4/26 | 2027/4/26 | 3.00%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4/4/26 | 2027/4/26 | 3.00% |
合 计 | 17,000.00 |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5,117.5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4,956.7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540.3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569.7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87.9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8,526.4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628.38 | |
其他 | D3 | 64.14[注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28,283.6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8,283.62 | |
差异 | G=E-F | 10,000.00[注2] |
[注1]其他金额64.14万元系发行费用预计支付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所致[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结余差异10,000万元系暂时补流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占比为27.96%,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5,117.5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8,526.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572.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06%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8,526.48 2022年:41,228.32 2023年:23,728.38 2024年1-6月:3,569.78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 |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 | 67,527.07 | 67,527.07 | 48,373.09 | 67,527.07 | 67,527.07 | 48,373.09 | -19,153.98 | 2026年8月 |
2 |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9,572.09 | 9,572.09 | 2,134.83 | 9,572.09 | 9,572.09 | 2,134.83 | -7,437.26 | 2026年5月 |
3 | 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 | 6,248.37 | 6,248.37 | 已终止 |
目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18,018.42 | 18,018.56 | 20,000.00 | 18,018.42 | 18,018.56 | 0.14[注1] | 不适用 |
合计 | 103,347.53 | 95,117.58 | 68,526.48 | 103,347.53 | 95,117.58 | 68,526.48 | -26,591.10 |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8,018.5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0.14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6月 | ||||
1 |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注2]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计划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了推进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