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39证券简称:智微智能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6年
月
日总股本252,290,6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568,718.30元。以资本公积每
股转增
股,共计转增75,687,18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7,977,793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及转增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及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部分股票期权行权登记共5,146股,公司股本相应增加5,146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252,290,610股变更为252,295,756股。根据上述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的原则,公司以总股本252,295,756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为7,568,872.68元(含税),共计转增75,688,7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7,984,482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2,295,7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3.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03000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52,295,7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7,984,48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月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
月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
月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月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3*****945 | 袁微微 |
| 2 | 03*****281 | 郭旭辉 |
| 3 | 08*****295 | 东台智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月
日至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
月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股本(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7,757,547 | 50.64 | 38,327,264 | 166,084,811 | 50.6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538,209 | 49.36 | 37,361,462 | 161,899,671 | 49.36 |
| 三、总股本 | 252,295,756 | 100.00 | 75,688,726 | 327,984,482 | 100.00 |
注: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袁微微、郭旭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16.86元/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6.6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2.77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27,984,482股摊薄计算,公司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2元。
九、咨询办法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
楼咨询联系人:张新媛咨询电话:
0755-23981862传真电话:
0755-82734561
十、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