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传祥)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郑传祥作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郑传祥,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5年至1998年,担任浙江大学讲师;1998年至2008年,担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09年至2011年,担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至2014年,担任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教授;2014年11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首席专家;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2次,本年应出席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会议名称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董事会 | 2 | 1 | 1 | 0 | 0 | 否 | 2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在2024年初,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内审部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2次,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
查,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2023年2月参加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同意现任董监高继续任职。2023年9月参加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由朱容稼代替鲁国富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2023年2月参加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建设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在审计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审计完成后参加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内审部的沟通会,并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平时,积极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对内审部出具的季度内审报告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维护公司全方面健康、有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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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不仅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还积极以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2、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完成独立董事的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业务学习,重点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
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谢谢!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郑传祥
2024 年 3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