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31  兴欣新材(001358)公司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0元,已于2023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2,412,041.95元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1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专户用途账户使用情况
1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新区支行33050165646100000675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正常使用
2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新区支行33050165646100000676补充流动资金已注销
3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294056200013000097986超募资金使用完毕,本次注销
4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95140078801000001506超募资金使用完毕,本次注销
5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86041110000065638补充流动资金已注销
6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5569005540100088,800t/a哌嗪系列产品、74,600t/a重金属螯合剂、1,000t/a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已注销
7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571906509510000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已注销
8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8110801013003053175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正常使用
9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294056200015003019703年产10,500吨4,4'-联苯二酚系列产品和150吨负载金属催化剂项目正常使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7日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同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综上,公司决定将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号:

294056200013000097986)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账号:95140078801000001506)的两个用于存储超募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分别划转8,500.00万元和7,000.00万元,合计15,500万元,至新设立的“年产10,500吨4,4'-联苯二酚系列产品和150吨负载金属催化剂项目”专户,作为新增募投项目的存储和使用资金。同时,将上述两个专户注销时剩余的募集资金结息余额(交通银行20,100,663.08元、浦发银行1,030,899.22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合计21,131,562.3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销户凭证;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