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人才培养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潘渡江先生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俊先生目前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一直是公司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在相关工作领域拥有丰富的履职经验,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附件:李俊先生简历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李俊先生简历
李俊,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研发中心研究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总监、研发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