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7,512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24,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53,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04,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54,024,49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50%;无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份数量49,975,51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024,4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0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24,490股,占公司总股本0.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51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份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024,490 | 0.50 | 1,024,49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4,024,490 | 75.50 | -1,024,490 | 153,000,000 | 75.00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153,000,000 | 75.00 | - | 153,000,000 | 75.00 |
首发后限售股 | 1,024,490 | 0.50 | -1,024,490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9,975,510 | 24.50 | 1,024,490 | 51,000,000 | 25.00 |
三、总股本 | 204,000,000 | 100.00 | - | 204,000,000 | 100.00 |
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南矿集团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南矿集团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