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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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矿集团”)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增加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责任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本次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