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矿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矿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2024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相关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高性能智能破碎机关键配套件产业化项目 | 59,738.58 | 42,000.00 |
2 |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 40,629.04 | 27,452.81 |
3 | 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 | 15,043.94 | 2,000.00 |
合计 | 115,411.56 | 71,452.81 |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
2023年4月4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14,528,144.06 | |
截止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238,126,865.07 |
利息收入净额 | 9,568,518.4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30,352,072.88 |
利息收入净额 | 725,658.71 | |
截止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268,478,937.95 |
利息收入净额 | 10,294,177.12 | |
累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金额 | 40,000,000.00 | |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 4,338.52 |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416,339,044.71 | |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375,000,000.00 |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3.35%计算,预计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约201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公司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 猛 郑尚荣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