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7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91人,注册会计师6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6 家,主要行业包括: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项目组成员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肖强光 | 项目合伙人 | 2013年 | 2002年 | 2013年11月 | 2020年 | 6 |
陈新敏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8年 | 2013年 | 2016年2月 | 2020年 | 2 |
许菊萍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2年 | 2000年 | 2002年5月 | 2020年 | 45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无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认真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一致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汇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中汇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