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绍鹏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违反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无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