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解决部分中小规模客户在经营中的资金困难,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在公司指定银行的融
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或信用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下游客户支付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货款,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