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瞿明仁)

查股网  2024-04-29  播恩集团(001366)公司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瞿明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瞿明仁,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博士学位,国家肉牛牦牛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现任全国动物营养指导委员会肉牛分会委员、全国草食动物健康生产科技创新联盟副理事长、江西省动物营养实验室/营养饲料开发研究中心主任、农业部动物抗病营养与饲料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西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选举工作,本人正式任职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为6次,亲自参加6次,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为2次,亲自参加2次,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会计报表、内部控制体系、聘任审计机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与监督,在达成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

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其次,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关联交易

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二)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也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 提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审阅了拟任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审阅了拟任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本人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和座谈会,认真学习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任职后很快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严格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述职人(签名):

瞿 明 仁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