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 月1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 年11 月3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6)。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中汇原委派朱敏女士为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最新工作安排调整,现变更林 鹏飞先生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林鹏飞先生。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二、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林鹏飞先生: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2004 年起开始在中汇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及复核过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林鹏飞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汇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2、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身份证件及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