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2023-036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3-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式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王雨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艾林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胜权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楼岩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潘爱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胡康康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金义辉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滕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韦闯凡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王式跃
2、副董事长:王雨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非独立董事:王式跃、艾林、王雨潇、代亚
4、独立董事:戴文涛、方桂荣、郑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 委员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审计委员会 | 戴文涛、方桂荣、代亚 | 戴文涛 |
提名委员会 | 郑刚、王雨潇、方桂荣 | 郑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方桂荣、艾林、戴文涛 | 方桂荣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王式跃、郑刚、艾林 | 王式跃 |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
名,具体成员如下:
(一)监事会主席:韦闯凡
(二)股东代表监事:韦闯凡、吴洋宽
(三)职工代表监事:马向阳
上述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艾林
(二)副总经理:张胜权、楼岩军
(三)财务负责人:潘爱娟
(四)董事会秘书:胡康康
(五)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金义辉
(六)证券事务代表:滕芳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康康、证券事务代表滕芳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康康 | 滕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香潭村 | 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香潭村 |
电话 | 0579-86768756 | 0579-86768756 |
传真 | 0579-86768187 | 0579-86768187 |
电子邮箱 | hsxp@zjhaisen.com | hsxp@zjhaisen.com |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7、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总经理简历
艾林先生:出生于1961年10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1988年7月至2008年5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科室主任;2008年6月至2011年5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副所长;2006年1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1年6月,历任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1年7月至今,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杭州海森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经理。
截止目前,艾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88,300股,并持有公司股东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2.38%出资比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艾林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副总经理简历
张胜权先生,男,出生于1969年1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其主要经历如下:1990年8月至1992年7月,于东阳市药检所任药师;1992年8月至1997年11月,于东阳制药厂任副厂长;1998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此外,还担任东阳市海森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海森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张胜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1.7%出资比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胜权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副总经理简历
楼岩军先生,男,出生于1967年5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1988年7月至1994年2月,历任东阳市医药化工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及技术科长;1994年3月至1994年10月,于东阳市化工厂任车间技术员;1994年11月至1999年2月,于东阳市吴良精细化工厂任生产技术厂长;1999年3月至2017年9月,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管理者代表、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楼岩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1.7%出资比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楼岩军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财务负责人简历
潘爱娟女士,出生于1962年12月,高中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月至1989年12月,历任东阳市有机化工厂材料会计、主办会计;1990年1月至1993年4月,于东阳市有机化工八厂任主办会计;1993年5月至1998年1月,于东阳制药厂任财务负责人;1998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此外,还担任东阳市海森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截止目前,潘爱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1.36%出资比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爱娟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会秘书
胡康康先生:出生于1973年7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1990年8月至1996年12月,于东阳市中医院任药房职员;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于浙江省东阳市制药化工厂任销售员;1998年2月至今,历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胡康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1.36%出资比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康康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金义辉先生:出生于1982年12月,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税务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2010年12月至2015年5月,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浙江省东阳市塑料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浙江华亚杯业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止目前,金义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证券事务代表
滕芳女士:出生于1997年1月,本科学历,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21年3月至今,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滕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