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韦闯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