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式跃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雨潇。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在东阳经济开发区“万亩千亿”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六歌园区内投资“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用于生产硫糖铝和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一期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用地约192.2亩(最终以土地出让红线图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本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执行和调整相关安排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