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形(包括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薛文进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名:
蒋建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