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分别持有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股份7,68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19%)、1,726,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1,726,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1%)和863,2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6%)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泷新”)、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涌泉”)和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月”)计划在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止),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73,7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6,868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6,868股。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出具的《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祥禾涌原 | 7,683,600 | 11.19 |
2 | 上海泷新 | 1,726,560 | 2.51 |
3 | 南山涌泉 | 1,726,560 | 2.51 |
4 | 上海涌月 | 863,280 | 1.26 |
合计 | 12,000,000 | 17.47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和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翔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数量及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数量(股) | 拟减持比例(%) |
1 | 祥禾涌原 | 879,602 | 1.28 |
2 | 上海泷新 | 197,654 | 0.29 |
3 | 南山涌泉 | 197,654 | 0.29 |
4 | 上海涌月 | 98,826 | 0.14 |
合计 | 1,373,736 | 2.00 |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计划实施期间,祥禾涌原、上海泷新、南山涌泉、上海涌月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