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4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5.00、7.00、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提案5.00、6.00、7.00、9.00、10.00、11.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53。
3、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要求如下: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亦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2024年4月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平生、李莉莉
电话:010-8356095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
电子邮箱:bestoo@bestoo.group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376”,投票简称“百通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
打“√”表示选择。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