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17  百通能源(0013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龙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54,549,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28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242,505,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1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2,04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3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19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04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张春龙先生、于瑞怀先生、杜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春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982,817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24,13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24%。张春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于瑞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988,285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29,598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73%。于瑞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杜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982,396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23,709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90%。杜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张立娟女士、郝国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张立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988,366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29,679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80%。张立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郝国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982,791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24,104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22%。郝国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选举江丽红女士、刘冬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江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988,969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30,282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29%。江丽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3,982,279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23,592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80%。刘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54,486,787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44,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0,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0%;反对37,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9%;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35,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7%;反对37,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1%;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关联股东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张春泉、北京百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饶俊铭、江丽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凡、李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