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2024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公司3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维满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8名,代表
股份数共计90,354,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65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名,代表股份数共计81,813,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5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名,代表股份数共计8,540,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5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2名,代表股份数23,091,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1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数14,550,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数8,540,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5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高毛英律师、高瑶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类别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6.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7.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8.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
9.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总体表决情况 | 90,289,932 | 99.9289 | 64,200 | 0.0711 | 0 |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3,027,678 | 99.7220 | 64,200 | 0.2780 | 0 | 0 | ||
表决结果 | 通过 |
本次会议共审议9项议案,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高毛英、高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