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6  德冠新材(001378)公司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公司3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维满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72,753,22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4.564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数共计68,283,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1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3名,代表股份数共计4,46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2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15名,代表股份数5,490,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021,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数4,46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21%。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程益群律师、高毛英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607,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0%;反对1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8%;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02%;反对1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5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三)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益群、高毛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