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5-29  新亚电缆(001382)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087,213.6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12,786.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518Z003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27,364.7227,364.7227,364.72
2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3,457.673,457.673,457.67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86.103,086.103,086.1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6,162.79
合计43,908.4943,908.4940,071.28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1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27,364.7227,364.7231.56
2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3,457.673,457.6779.69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86.103,086.10801.08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6,162.796,163.31
合计43,908.4940,071.287,075.6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的公司厂区内,已取得拟建厂房所属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17141号”。2025年度为了厂区整体规划,公司将宗地(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17141号)与相邻宗地(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202号)合并为一宗地,并取得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5)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27408号)。

公司结合厂区整体规划统筹优化及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仍为清远市清城区松岗沙田工业区的公司厂区内,新增地块及现有厂房作为实施项目场所,拟建厂房、生产线安装及相关设施的实施地块及现有厂房的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2)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17141号”)对应的地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5)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27408号”)对应的地块及现有厂房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1)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0581号”)对应的地块及现有厂房

(二)调整“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重新评估后的实际需求,拟调增土建及装修工程费,调减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以实现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具体调整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序号投资明细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调整金额
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1建设投资19,212.0019,212.00
1.1土建及装修工程费4,576.005,576.001,000.00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4,436.0013,436.00-1,000.00
1.3软件购置费200.00200.00
2预备费1,152.721,152.72
3铺底流动资金7,000.007,000.00
合计27,364.7227,364.72-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主要是公司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优化厂区整体布局,结合厂区现有土地、厂房及不动产权证书的变化而进行的调整。公司重新分析了项目所涉及的厂房和土地的需求,增加了厂房和地块作为项目实施的场地,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主要是公司根据技术、行业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而进行的调整。公司重新评估了项目所涉及的实际资金需求,增加土建及装修工程费,减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五、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行业变化、实际经营需要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审慎地作出的决策,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宏成燕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