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广合JLC1(非特别授予部分)、广合JLC2(特别授予部
分)
2、股票期权代码:037477(非特别授予部分)、037478(特别授予部分)
3、首次授予日:2024年11月14日
4、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登记
5、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96.50万份,其中非特别授予部分242.50万份,
特别授予部分54.00万份
6、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22人,其中非特别授予部分186人,特别授予部
分36人
7、首次行权价格:35.73元/份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9、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本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非特别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特别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18个月、30个月、42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向222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4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4年9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7日。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10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11月14日
2、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96.50万份
3、首次行权价格:35.73元/份
4、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22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非特别授予部分)(186人) | 242.50 | 81.79% | 0.57% |
高潜员工(特别授予部分)(36人) | 54.00 | 18.21% | 0.13% |
合计(222人) | 296.50 | 100.00% | 0.7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8、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非特别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特别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18个月、30个月、42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9、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特别授予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0、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和特别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4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5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6年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
注:1、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基础,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有)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及子公司考核年度的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具体见下表:
考核完成率(X) | X≥100% | 100%>X≥50% | 50%>X |
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X | 0% |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 优秀(A) | 良好(B) | 合格(C) | 不合格(D)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100% | 80% | 0% |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行权比例=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则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行权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股权期权取消行权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7477(非特别授予部分)、037478(特别授予部分)
2、期权简称:广合JLC1(非特别授予部分)、广合JLC2(特别授予部分)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12月12日(非特别授予部分)、2024年12月11日(特别授予部分)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50万份,该部分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作废、不予登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6.50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222人。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对首次授予的296.5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44.98元/股(假设公司授予日收盘价为2024年11月14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与18个月、24个月与30个月、36个月与42个月;
(3)历史波动率:28.03%与24.49%、22.41%与22.09%、22.66%与22.01%(分别采用深证成指最近12个月与18个月、24个月与30个月、36个月与42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2、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2028年 (万元) |
296.50 | 3,633.38 | 358.27 | 1,972.63 | 905.54 | 374.70 | 22.25 |
注: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可行权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可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可行权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股权期权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经初步预计,在不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与此同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