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宗申动力(0016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3-29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主持人:董事长左宗申先生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名,代表股份450,454,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4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437,576,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15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人,代表股份12,877,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12,877,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12,877,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47%。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9,77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8%;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97,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54%;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8%。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9,77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8%;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97,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54%;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8%。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9,77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8%;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4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97,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54%;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8%。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9,77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8%;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97,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54%;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8%。

5.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9,928,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2%;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51,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51%;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219,684,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8%;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8%;弃

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299,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145%;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7%。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0,19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219,684,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8%;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8%;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299,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145%;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07%。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0,19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9,77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9%;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8%;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12,197,0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54%;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8%。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9,742,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9%;反对55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8%;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165,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700%;反对557,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02%;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98%。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449,821,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6%;反对612,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0%;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244,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874%;反对612,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73%;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3%。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441,452,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017%;反对8,981,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93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4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988%;反对8,981,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745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7,965,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74%;反对2,46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2%;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8,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90%;反对2,469,3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757%;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3%。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4,601,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07%;反对5,832,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48%;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513%;反对5,832,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934%;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3%。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7,965,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74%;反对2,46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2%;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8,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90%;反对2,469,3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757%;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3%。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9,928,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2%;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51,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51%;反对526,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216,525,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33%;反对3,698,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89%;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40,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9796%;反对3,698,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7168%;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6%。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0,192,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卓识律师、刘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