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现就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Colombo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Terminals Ltd.与OceanDriller III Limited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保障。本次关联交易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柴跃廷
2023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