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招商港口
股票代码:
001872.SZ |
债券简称:
招港
01 |
债券代码: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基于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4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9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5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9.05万股至1,234.92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2,500,282,481股的比例为0.25%至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及《关于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要求,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召集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招港01或本次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0:00-10:30
3、会议召开形式
线上会议形式召开
4、债权登记日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以2024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2招港01”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5、表决方式
通讯投票表决形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2024年11月22日18:00前将表决票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信证券指定邮箱project_cmport2019@citics.com,以中信证券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在会议召开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表决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8:00前
二、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进行表决: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参会回执为出席依据,持有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所示:
债券简称 | 提交参会回执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张) | 存续债券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张数(张) | 占比 |
招港
01 | 7,600,000 | 30,000,000 | 25.33% |
因出席“22招港01”的债券持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该债券的债券表决权数额未超过该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50%,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前述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债券持有人、发行人委派人员、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债券简称 | 会议议案 | 是否通过 |
22招港0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未形成有效决
议
因出席“22招港01”的债券持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该债券的债券表决权数额未超过该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50%,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前述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方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数额未达到本期债券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50%以上,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