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批复的公告
近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2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