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息公告

查股网  2026-08-21  招商港口(001872)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1872/201872

股票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债券简称:25 招港K1

债券代码:52440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5 招港K1

债券代码:524409.SZ

债权登记日:2026 年8 月24 日

付息日:2026 年8 月25 日

计息期间:2025 年8 月25 日-2026 年8 月24 日

特别提示: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将于2026 年8 月25 日支付 自2025 年8 月25 日至2026 年8 月24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三)债券简称:25 招港K1;

(四)债券代码:524409.SZ;

(五)债券余额:人民币30.00 亿元;

(六)期限:3 年;

(七)当前票面利率:1.82%;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九)选择权条款:无;

(十)担保方式:无;

(十一)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三)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1 年(2025 年8 月25 日 至2026 年8 月24 日)的票面利率为1.82%。每10 张“24 招港K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2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4.5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 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2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6 年8 月24 日;

(二)除息日:2026 年8 月25 日;

(三)付息日:2026 年8 月25 日;

(四)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8 月25 日;

(五)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1.82%。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8 月24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 招港K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 楼

联系人:陈泳如

电话:0755-26828888

(二)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21 楼

联系人:冯源、邱承飞

电话:0755-2383 5497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