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1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
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共计30亿元借款额度的授权将于2024年4月到期,为继续利用控股股东资金充沛、周转灵活的优势,拓宽融资渠道,保证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借款,总额不超过30亿元,综合资金成本不超同期市场利率水平,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投资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2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借款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应出席此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投资集团将回避表决。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 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法定代表人:闫万鹏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30,995,356.45 | 29,214,632.26 | 26,196,238.59 |
股东权益合计 | 11,233,558.33 | 10,768,824.65 | 9,878,655.31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营业收入 | 3,927,670.67 | 4,726,574.20 | 4,129,337.46 |
净利润 | 115,569.09 | 254,852.24 | 213,804.94 |
注: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3.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943,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5%,出资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4.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及其他途径查询,投资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30亿元,综合资金成本不超同期市场利率水平,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生效条件
(一)定价原则:借款利率为不超过同市场利率水平。
(二)生效条件:该关联交易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充分利用投资集团资金充沛、灵活调剂和周转速度快的优势,拓宽本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向商业银行贷款往往需要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而向投资集团借款,不需要本公司做出任何抵押担保;2.在借款额度内,取得投资集团的借款及时便捷、调剂灵活、周转速度快,能够及时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的需要;3.贷款利率按照不超过同期市场利率确定,交易价格建立在市场一般价格的基础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集团与本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66.87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借款额度案相关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借款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借款,能够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向投资集团借款的交易建立在公允的基础上,贷款利率不超出同期市场利率水平,不违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法、合规、公允的前提下,在任一时点向投资集团借款,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利率为不超出同期市场利率水平,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八、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