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9  豫能控股(001896)公司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

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拟出资2,550万元持股51%,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拟出资2,200万元持股44%,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能创”)拟出资250万元持股5%,在鹤壁市山城区设立孙公司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综能”)(具体以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准),共认缴出资5,000万元。

孙公司山城综能拟对外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100MW,总投资额52,599.32万元。本项目不再自建储能,所需储能容量通过租赁共享储能项目实现。

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被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23年风电项目开发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鹤壁市山城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人及出资方式:豫能新能源出资2,550万元持股51%,鹤淇发电出资2,200万元持股44%,黄河能创出资250万元持股5%,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水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水资源开发及节约利用;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新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新能源产品设计;新能源项目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人,由总经理提名,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二)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北侧

建设内容:拟设计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

座110kV升压站

建设工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额:52,599.32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孙公司山城综能并对外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风力发电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发电量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通过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优化发电组件选型和布置,优化风机选址的合理性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孙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投资方案及公司设立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