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豫能控股,证券代码:001896)交易价格于2024年3月22日、3月25日、3月2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自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目前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票预案》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个别股吧、论坛文章涉及“豫能控股”“超聚变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内容,引发了市场关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关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此进行了核查。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未筹划公司与“超聚变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相关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市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率为2.7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市净率为1.61。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临2024-09),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5,000万元至亏损50,000万元。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票预案》;2024年1月12日,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暨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出具的《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经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