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二)2024年4月1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董事长,余德忠、余其波、贾伟东董事和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贾伟东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四)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
(五)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全资子公司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亿元。根据授信要求,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发电”)36%的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作为增信措施。
本次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益发电36%电费收费权质押作为公司融资增信条件,可有效控制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公司信用良好,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以全资子公司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临2024-2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13层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25)。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