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10人,实际参加表决10人,分别为聂黎明、吕斌、陈海照、WONG CAR WHA(袁嘉骅)、王苏望、章松新、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