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以及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二十七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设立战略、审核、提名和薪酬等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权。 …… | 第二十七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权。 …… |
第二十八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专门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二十八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专门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二、其他说明
本次有关《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