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分别为吕斌、刘晔、陈海照、陈智恒、赵肖、章松新、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李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海照、赵肖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吕斌、刘晔、陈智恒、章松新、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6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