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2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1名,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参与乍嘉苏高速改扩建工程投资人招标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招商公路按照45%份额联合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参与乍嘉苏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南湖互通至浙苏界段项目投资人招标,提交投标材料,投标报价经营期限25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中标后签署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
该议案具体详情请参见《招商公路关于公司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参与乍嘉苏高速改扩建工程投资人招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杨旭东先生目前兼任浙江沪杭甬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