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查股网  2024-06-26  招商公路(001965)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49538.SZ 债券简称:21招路02债券代码:148018.SZ 债券简称:22招路01债券代码:148431.SZ 债券简称:23招路K1债券代码:148545.SZ 债券简称:23招路K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

金小镇B7栋401)

二零二四年六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9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11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6

第五章 关于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8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其他约定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19第七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1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3

第九章 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24

第十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5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26

重要提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2021年5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3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上述批复情况,发行人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58亿元公司债券。

2022年10月1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39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批复情况,发行人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其中,2023年8月21日完成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2023年12月14日完成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20亿元。

一、21招路02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1招路02,债券代码为149538.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

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5、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期。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7月8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0、付息日: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24年7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招商公路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22招路01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2招路01,债券代码为148018.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期。

5、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2年8月11日。

9、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0、付息日: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25年8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招商公路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三、23招路K1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3招路K1,债券代码为148431.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8月21日。

9、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8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

四、23招路K2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3招路K2,债券代码为148545.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12月14日。

9、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度,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1招路02、22招路01、23招路K1及23招路K2的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2023年度,华泰联合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公开披露各项信息。2023年度,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度,未发现发行人发生对公司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2023年度,华泰联合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2023年度,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三、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1招路02、22招路01、23招路K1及23招路K2均无增信措施。

四、监督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

管政策要求,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3年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2023年度,不涉及触发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事项。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2023年度,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公司债券还本付息履约

2023年度,华泰联合证券已督促21招路02、22招路01按期足额付息,23招路K1、23招路K2债券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华泰联合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招商公路
外文名称China Merchants Expressway Network &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外文名称缩写CMET
法定代表人白景涛
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3楼910
邮政编码30046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9号院1号楼华丰大厦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孟杰,010-56529000
公司网址www.cmexpressway.com
电子信箱cmexpressway@cmhk.com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公路、桥梁、码头、港口、航道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品的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汽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商公路多年来专注公路运营、深耕公路投资,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交通科技、智能交通及交通生态等,四大板块相互支撑,覆盖公路全产业链重要环节。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2022-2023年度,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投资运营板块640,388.6265.81%513,864.7461.93%
交通科技板块219,413.8722.55%187,627.1822.61%
智能交通板块82,448.928.47%101,338.0212.21%
交通生态板块30,884.093.17%26,879.053.24%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合计973,135.50100.00%829,709.00100.00%

1、投资运营板块

投资运营板块,招商公路系中国投资经营里程最长、覆盖区域最广、产业链最完整的综合性公路投资运营服务商。公司控股路产均占据重要地理位置,多属于国省道主干线,区位优势明显,盈利水平良好。截至2023年12月底,招商公路投资经营的总里程达14,745公里,在经营性高速公路行业中稳居第一,所投资的路网覆盖全国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管控项目分布在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023年,招商公路控股路段车流量12,052万辆次、通行费收入60.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5%和14.9%。

2、交通科技板块

交通科技产业板块,发行人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深耕于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港口、航道、房建等专业门类,提供全过程咨询及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旗下招商交科院是行业领先的交通科技综合服务企业,持有各级各类从业资质 40余项,其中甲级资质11 项,一级施工资质 5 项;培育形成了科研开发、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咨询监理、工程施工、产品制造、信息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等主营业务类型。

3、智能交通板块

招商新智作为招商公路智能交通产业平台,多年聚焦智慧公路产业方向,通过公路场景、业务和技术的充分融合,结合国家政策以及行业发展方向,围绕增收、降本、保平安目标,打造行业领先的智慧公路运营服务商。招商新智旗下设有全资公司招商华软与控股公司招商智广,拥有多项行业顶级资质,实现对软件开发、硬件制造、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等智慧公路运营业务链。招商新智已形成智慧安全、智慧运营、智慧收费三大产线及车路协同重点科研方向,以智慧公路业务网、公路物联网“两张网”为基础,持续深化“跨界融合”发展路径,走差异化发展之路,重点打造招商公路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简称“招路通3.0”)和增收平台。

招商交建由招商公路与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具有 ETC发行和清分结算资质。招商交建业务面向全国,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为车主用户提供ETC卡办理、服务场景资金清分结算、ETC企业票据数据处理等服务。

央广交通由招商公路、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旗下国道网、交通运输部公路院旗下中交国通、中国交通报社共同组建的路宇公司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旗下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是唯一的国家交通广播,也是国家应急广播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3年底,频率已覆盖北京、上海、湖南等26个省市地区,全国组网基本完成。

行云数聚由招商公路与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联合设立,建设运营全国收费公路行业唯一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结合自身资源能力和业务实际,行云数聚规划了“交通科技、财税数字化和大数据开发应用”三大业务方向,不断推进业务和产品创新。

此外,重庆市华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智慧高速系统集成及智能产品开发业务,招商局公路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从事智能检测车研制、道路基础数据采集及信息化业务,重庆物康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结构物安全智能监测及桥梁主动防撞监控业务,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参资)从事汽车主被动安全、汽车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产品研发验证及测试评价业务。

4、交通生态板块

华祺投资作为招商公路交通生态业务公司之一,聚焦交通场景拓展交能融合业务,深度服务交通行业低碳转型。华祺投资聚焦交能融合发展研究,研究清洁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在高速公路领域的应用,着力打造交通基础设施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构建交通领域新能源科技强企的差异化商业模式。

招商生态是招商交科在原有的传统环境治理保护业务基础上,通过吸纳新业态并进行转型升级而形成的新业务板块,专注于土壤修复、流域综合治理与环境咨询三大核心业务,以咨询、设计、施工、建设、投资、后期管理运营的创新服务模式,建设国内一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2023年,招商生态加大区域市场开拓力度,在江西、湖南、山西、广东大湾区等新区域市场取得重大突破,合同额突破5,000万元。持续巩固湖北区域市场,站稳重庆市场,斩获重庆最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4BJAA2B0029”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2023年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为15,748,224.06万元,负债合计为7,534,400.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505,332.12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73,135.50万元,利润总额760,451.35万元,净利润721,613.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6,664.88万元。

有关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请参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变动
流动资产合计1,447,310.021,207,992.7519.81
非流动资产合计14,300,914.0410,285,035.2639.05
资产总计15,748,224.0611,493,028.0237.02
流动负债合计1,721,101.70972,417.8776.99
非流动负债合计5,813,299.213,754,018.6254.86
负债总计7,534,400.904,726,436.4959.41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6,505,332.126,053,502.817.46
所有者权益合计8,213,823.166,766,591.5221.3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973,135.50829,709.0017.29
营业利润756,690.94496,562.0352.39
利润总额760,451.35561,290.9135.48
净利润721,613.34525,203.8637.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6,664.88486,069.6439.2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62,410.47963,990.1510.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8,648.34576,184.87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762.13387,805.2814.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5,784.80220,862.6942.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5,322.31639,804.82-56.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462.50-418,942.13109.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9,391.972,635,658.14-48.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77,900.712,808,543.76-50.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08.74-172,885.6183.5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同比变动
流动比率(倍)0.841.24-32.26%
速动比率(倍)0.821.21-32.23%
资产负债率47.84%41.12%绝对值增加6.72%
EBITDA全部债务比18.71%20.53%绝对值减少1.8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8.746.4036.56%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来源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21招路02

21招路02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21招路02募集资金拟用于招商公路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21招路02专项账户的流水及划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21招路02的募集资金已使用24.775亿元,其中,13.3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息,6.0885亿元用于并购公路相关资产,5.336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运作。

二、22招路01

22招路01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2招路01募集资金拟将14.24亿元用于招商公路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0.76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22招路01专项账户的流水及划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22招路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其中,14.24亿元用于招商公路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0.76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运作。

三、23招路K1

23招路K1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3招路K1募集资金拟将68,233.34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31,766.6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23招路K1专项账户的流水及划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23招路K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7.55亿元,其中,

4.37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3.1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运作。

四、23招路K2

23招路K2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23招路K2募集资金拟将不超过154,561万元用于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不少于45,43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23招路K2专项账户的流水及划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23招路K2的募集资金已使用11.65亿元,用途为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运作。

23招路K1、23招路K2均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人为科技创新类发行人,前述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科创项目,不涉及科创基金产品。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科技创新发展效果良好。

第五章 关于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经核查,2023年度,发行人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了如下信息披露义务:

一、定期报告

1、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4日,发行人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2、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29日,发行人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临时报告

2023年度,发行人不涉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大事项披露。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其他约定的有效

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

21招路02、22招路01、23招路K1及23招路K2 均未设置担保及其他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发行人为公司债券按期、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能够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2023年度,公司偿债保障措施有效。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已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公司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公司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均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21招路02

21招路02的起息日为2021年7月8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7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2023年度,发行人按时支付21招路02利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21招路02未到期兑付。

(二)22招路01

22招路01的起息日为2022年8月11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3年度,发行人按时支付22招路01利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22招路01未到期兑付。

(三)23招路K1

23招路K1的起息日为2023年8月21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8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3招路K1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四)23招路K2

23招路K2的起息日为2023年12月14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23招路K2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按时、足额支付21招路02、22招路01当期利息。2023年度,23招路K1、23招路K2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22-2023年,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47.8441.12
流动比率0.841.24
速动比率0.821.21
EBITDA 利息倍数8.746.4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21招路02、22招路01、23招路K1及23招路K2均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评级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评级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出具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0290号),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1招路02”的信用等级为AAA。

22招路01、23招路K1及23招路K2未设置债项评级,不涉及债券跟踪评级。

第十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已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吴新华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日,公司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2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2名。根据董事长白景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孟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孟杰。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实际担保事项。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3年末招商公路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原告/上诉人/申请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诉讼/纠纷内容涉案金额诉讼/纠纷状态是否计提相关负债
1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诚坤国际(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5月20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人)与九瑞高速(被申请人)签订《杭州至瑞丽国家高速公路江西九江至瑞昌(赣鄂界)段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1,557,248,980.00元。工程于2010年12月31日交工验收并试运营,进入缺陷责任期,被申请人扣留合同价5%的质保金共计77,862,446.00元。2012年8月,路面出现槽坑等现象,申请人组织进行了修复,产生750万元维修费用,已由被申请人从质保金中进行支付。申请人认为2012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满。 2019年7月18日,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质保金70,362,449.00元,并以70,362,449.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0.2‰/日,向申请人支付自2013年2月4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仲裁已支付的律师费350,000.00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财产保全保险保费126,652.41元,并承担该案的仲裁、保全费用。 2019年9月12日,九瑞高速(反请求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由于工程自交工以来存在系列质量缺陷,请求裁决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并支付桥梁修复费3,923,388.00元、涵洞修复费1,922,451.31元、隧道修复费1,924,362.75元、路面修复费1,520,002.63元、南阳一隧道病害修复费19,460,000.00元、南阳一隧道病害修复期间的通行费损失20,100,000.00元、B段南阳一隧道至省界站路面修复费15,420,000.00元、因本案仲裁支付的律师费300,000.00元共计64,570,204.69元,以及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2021年4月9日,仲裁庭委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鉴定机构。2021年9月16日,仲裁委向反请求申请人送达了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2021本诉10,472.5;反诉6,457.02仲裁进行中
序号原告/上诉人/申请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诉讼/纠纷内容涉案金额诉讼/纠纷状态是否计提相关负债
年9月29日,反请求被申请人针对鉴定报告提出了异议,反请求申请人亦就反请求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向仲裁委提交书面意见。 2022年6月1日,鉴定机构组织双方召开复测协调会,会议就复测程序及检测方案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9月正式启动现场检测工作,2022年11月30日出具检测报告,原检测报告作废。 2023年4月12日,该案件再次开庭审理并公布鉴定结果,双方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由双方对隧道病害进行施工方案、图纸设计及造价鉴定。双方一致同意由仲裁委指定鉴定机构,同意由一家机构进行方案和费用的鉴定。2023年9月22日,收到仲裁委拟指定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修复方案及费用概算的通知。因仲裁程序进行的需要,仲裁院将该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26日。 截至2023年末,该案件尚未裁决。九瑞高速根据预计,扣除账面已记载应付保证金外需要额外承担的保证金利息8,206,278.25元,确认为预计负债
2北京远洋一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华建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1年9月9日,北京远洋一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一品公司”或称“原告”)以招商华建(曾用名为中国抽纱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并诉称:2004年远洋一品公司获发《京朝国用(2004出)字第0037号》土地使用权证,2012年8月23日,远洋一品公司因更名换发《京朝国用(2012出)第00324号》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324号土地证”),根据原告规划许可证,该地块东南角第4、5界点向东为远洋一品公司项目通行规划道路。招商华建毗邻远洋一品公司土地东侧,1994年招商华建取得《朝全国用(94)字第0017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173号土地证”),2009年,招商华建以173号土地证丢失为由,由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为其补办《京国用(2009)划第00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59号土地证”),59号土地证四至向南增扩15.32米宽、东西方向约60米长新增土地面积,增扩面积覆盖了远洋一品公司向东的规划道路。招商华建取得59号土地证后,以其有权使用该增扩部分面积为由,3,957.70审理中
序号原告/上诉人/申请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诉讼/纠纷内容涉案金额诉讼/纠纷状态是否计提相关负债
截断了原告唯一通行道路及雨污水管道。2017年,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以自然资源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由被告为招商华建颁发的59号土地证违法,招商华建被列为第三人。2020年11月10日,该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京行终4882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了远洋一品公司的诉讼请求,远洋一品公司主张的通行和雨污水管线路径权益,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远洋一品公司在本起诉书中请求判定原告对该地块东南角第4、5界点向东连接至北土城东路的道路享有通行权,并要求招商华建承担经济损失9,588,500.00元、窝工损失2,083,944.00元、项目管理费损失4,550,483.31元、贷款利息损失23,354,042.82元及诉讼费,共计39,576,970.13元。 2022年5月11日,法院对上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截至2023年末,该案件尚在审理中。招商华建根据律师建议,在搭建锚索侵权部分对应索赔金额范围内确认预计负债,包括窝工损失2,083,944.00元、项目管理费损失4,550,483.31元、贷款利息损失23,354,042.82元,共计29,988,470.13元。

三、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599亿元,已使用信用额度525亿元,尚可使用银行信用额度74亿元。发行人均按时归还银行借款及偿付利息,发行人融资渠道畅通。

四、相关当事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1招路02、22招路01、23招路K1及23招路K2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